浙江省歸國華僑聯合會2016年部門預算
一、浙江省歸國華僑聯合會概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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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歸國華僑聯合會(簡稱“浙江省僑聯”),成立于1964年,是在中共浙江省委領導下的、由全省歸僑、僑眷組成的人民團體,是省委、省政府聯系我省廣大歸僑、僑眷和海外僑胞的橋梁與紐帶,是中國僑聯的團體會員、省政協的組成單位。中共中央書記處批準頒布執行的《中國僑聯章程》明確規定僑聯主要有參政議政、維護僑益、海外聯誼、群眾工作四項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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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預算單位構成看,浙江省歸國華僑聯合會部門預算包括:省僑聯本級預算。
二、浙江省歸國華僑聯合會2016年部門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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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歸國華僑聯合會XX廳2016年收入預算 1041.96萬元,其中:財政撥款 917.07萬元,占 88.01%;專戶資金 萬元,占 %;……;上年結轉收入 124.89萬元,占1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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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歸國華僑聯合會2016年支出預算1041.96萬元。
1.按支出功能分類,包括一般公共服務989.27萬元、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7.34萬元,住房保障支出45.35萬元。
2.按支出用途分類,包括人員支出412.43萬元,日常公用支出79.81萬元,項目支出549.7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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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部門預算中,財政撥款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事務支出(類)群眾團體事務(款)行政運行(項)439.55萬元,主要用于保障本單位正常運行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事務支出(類)港澳臺僑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港澳臺僑事務)(項)15萬元,主要用于華僑文化宣傳教育支出。
3.一般公共事務支出(類)群眾團體事務(款)一般事務行政管理事務(項)534.72萬元,主要用于本單位參政議政、維護僑益、海外聯誼、做好僑界群眾工作等工作的項目支出。
4.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醫療保障(款)行政單位醫療(項)事務7.34萬元,主要用于行政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30.95萬元,主要用于行政單位按照國家規定標準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等支出;購房補貼(項)14.4萬元,主要用于按房改政策規定,行政事業單位向符合條件職工發放的用于購買住房的補貼支出。
?。ㄋ模?016年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預算情況
1.因公出國(境)費用:根據省外事僑務辦安排的因公出國計劃和實際工作需要,2016年安排因公出國(境)費用預算33.54萬元,與上年執行數持平。主要用于機關單位人員僑務訪問、涉僑聯系等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
2.公務接待費:2016年安排公務接待費預算29.04萬元,與上年執行數持平。主要用于接待海外著名僑領、僑胞,國內歸僑僑眷,中央及兄弟省市來浙出差調研等支出。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2016年安排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預算6.68萬元,比上年執行數下降67.38%。其中,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6.68萬元,主要用于公車改革后保留的公務機要用車所需的公務用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減少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擬開展公務用車改革,大幅度減少單位公務用車,我會減少公務用車4輛。。
三、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本級財政部門當年撥付的財政預算資金,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2.上年結轉: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3.基本支出:是預算單位為保障其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所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4.項目支出:是預算單位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5.一般公共事務支出(類)群眾團體事務(款)行政運行(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6.一般公共事務支出(類)群眾團體事務(款)一般事務行政管理事務(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7.一般公共事務支出(類)港澳臺僑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港澳臺僑事務)(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8.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醫療保障(款)行政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行政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
9.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10.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購房補貼(項):反映按房改政策規定,行政事業單位向符合條件職工發放的用于購房住房的補貼。
浙江省歸國華僑聯合會
2016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