紹興市鼓勵高層次人才創業創新 引進“海外工程師” 企業可獲政府資助
日前,紹興市委市政府出臺了《關于鼓勵和支持高層次人才創業創新的若干政策意見》和《紹興市高層次人才住房保障暫行辦法》兩項政策,完善促進高層次人才創業創新的政策體系,構筑紹興人才發展的比較優勢。
意見完善了“330海外英才計劃”資助政策,提高了入選該計劃A類、B類、C類人才創業創新啟動資金標準,分別給予500萬元、300萬元、100萬元的創業創新啟動資金;對入選該計劃短期項目A類、B類、C類人才,分別給予200萬元、100萬元、50萬元的創新扶助資金。(新)落戶紹興市并已入選國家、省“千人計劃”的海外高層次人才,在分別參照A類、B類人才資助標準的基礎上,再給予一次性100萬元的配套資金。紹興市外直接引進的國家“千人計劃”人才,給予一次性300萬元的創業創新啟動資金。
值得一提的是,意見中對引進年薪為30萬元及以上、聘用時間不少于1年、當年度在企業實際工作時間不少于6個月的“海外工程師”的企業實行年薪資助,按企業支付給“海外工程師”年薪15%的標準,每年對企業給予一次資助,每人每年最高資助不超過20萬元。
意見加大了對創新團隊的資助力度,對入選紹興市級重點創新團隊的,給予30萬元的創新資助。對獲得國家科技進步(技術發明)一等獎、二等獎的創新團隊,分別給予50萬元、40萬元的獎勵。對獲得省科學技術一等獎的創新團隊,給予40萬元的獎勵。對經我市推薦申報并入選國家、省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計劃的青年人才,分別給予1∶1的配套資助。加快建設海外高層次人才創業創新基地,對被確定為國家級、省級、市級海外高層次人才創業創新基地的,分別給予創建單位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支持用人單位積極創建各類人才培養和發展平臺,對新建成國家級、省級院士專家工作站的建站單位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主要用于工作站承擔的科研課題、重大項目和創新平臺建設等。
意見還新出臺了“人才+資本”創業投融資政策。對高層次人才創(領)辦的科技型企業,符合我市戰略性新興產業導向目錄的,前三年所交稅收的地方留成部分給予全額獎勵,后三年獎勵50%。上市公司、行業龍頭企業與高層次人才項目開展合作,共同設立創業企業的,高層次人才的無形資產入股比例最高可達70%。
《紹興市高層次人才住房保障暫行辦法》是我市人才住房保障第一個專門性系統化的文件。文件對以往高層次人才住房保障的對象與標準、申請與分配進行了規范。(紹興市僑聯 沈秀德)